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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股票代码:300837 公告编号:2023-013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保荐人(承销总干事) (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别的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2 第二节概览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浙矿转债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英文简称:ZKZG-CB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80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2,000.00万元(320.00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2,000.00万元(320.00万张)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3月28日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3月9日至2029年3月8日九、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年9月15日至2029年3月8日十、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主体(浙矿股份)信用评级为A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5 第四节发行人概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e Kuang Heavy Industry Co.,Ltd. 股票简称浙矿股份股票代码300837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9月4日上市日期2020年6月5日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陈利华注册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矿山机械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建筑砌块制造;建筑材料销售。

  具体方案以经中汇会计所6 审计的长虹路桥截至2013年2月28日的账面净资产99,615,720.70元(母公司口径)扣除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储备金后的剩余净资产99,520,389.92元为基准,折合股份总数5,1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的净资产48,520,389.92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6,750,00066.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7,500,0007.50 境内自然人持股59,250,00059.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3,250,00033.25 三、股份总数100,000,000100.0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份限售(股) 7 1陈利华境内自然人32.5532,550,00032,550,000 2 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507,500,0007,500,000 3陈利刚境内自然人6.686,675,0006,675,000 4陈利群境内自然人6.686,675,0006,675,000 5段尹文境内自然人6.686,675,0006,675,000 6陈连方境内自然人6.686,675,0006,675,000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562,561,397 -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182,180,900 -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01,900,094 - 10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811,813,234 - 合计75.2175,205,62566,750,000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主要产品为破碎、筛选成套设备和相关配件,主要用于砂石、矿山和环保等领域各类脆性物料的生产和加工。

  公司主要产品按功能类型可分为破碎设备、筛选设备(包括筛分、洗选设备)两大类,具体产品种类及功能特点如下:类别产品种类功能及特点图示破碎设备颚式破碎机结构轻巧、耐冲击性能强、高强度铸钢,可快速调整排料口、易于安装维护,运行成本低圆锥式破碎机坚固耐用、主轴摆动速度快使产量更大、粒型更好,自动化程度高,承载力强使运转更加平稳,易于操作维护冲击式破碎机采用稀油润滑系统,稳定性更好、使用寿命更长;采用软启动器启动,对电网系统冲击更小、启动时间更短锤式破碎机采用全不锈钢制作,高转速、大冲程,适用于废铅酸蓄电池整体破碎8 筛选设备振动筛具有结构简单合理、筛分效率高、低噪声、低能耗、方便维修等特点给料机结构简单、运行可靠,调节安装方便,重量轻、体积小,维护保养方便洗砂机中细砂和石粉流失极少,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洗选机具有新颖的密封结构,可调式溢流堰版,可靠的传动装置,确保清洗脱水的效果 【注】:除上表所列主要产品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并销售相关配件金额占相应期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故不单独列示。

  砂石(矿山)生产线 颚式破碎机(粗破) 圆锥式破碎机(中破) 冲击式破碎机(细碎) 给料机石料振动筛洗砂机石振动筛砂石骨料生产环节砂骨料生产环节通用环节如上图所示,物料由振动给料机均匀地送到一级破碎机(主要是颚式破碎机)进行粗破,粗破后的物料由输送机送至下一级破碎设备(主要是圆锥式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进行细破,再由振动筛进行筛分,达到成品颗粒要求的物料经过洗选程序后由成品输送带输出即为成品;未达到成品颗粒要求的物料从振动筛返回细破程序重新加工,形成闭路环节多次循环,直至达到物料成品标准。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如上图所示,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分别由颚式破碎机和撕裂机进行粗破,粗破后的物料由输送机送至风力分选机进行重轻物质的初次分离后再由振动筛进行筛选;未达到成品颗粒要求及伴有部分轻物质的物料由风力分选机进行重轻物11 质的二次分离;二次分离后的物料由圆锥机进行二次破碎后经振动筛筛选,再由智能分选平台进行重轻物质的三次分离;重物质最终经制砂机加工后达到成品标准。

  8、本次发行相关费用如下:本次发行费用共计851.58万元(不含税),具体包括:项目不含税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660.38 会计师费用60.00 律师费用56.60 资信评级费用37.74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公开披露及其他费用36.87 合计851.58 9、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13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1陈利华1,000,000.0031.25%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8,474.004.33% 3段尹文120,000.003.75%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86,266.002.70%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远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64,000.002.00%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数字经济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54,680.001.71%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4,944.001.40% 8郭晓飞25,635.000.80%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047.000.72% 10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404.000.64% 合计1,577,450.0049.30%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32,000.00万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879,412张,即187,941,2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8.73%;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实际认购数量为1,297,541张,即129,754,1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55%;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23,047张,即2,304,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72%。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一)发行人名称: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利华14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和平镇工业园区联系人:林为民联系电话: 传真: (二)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受托管理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杰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联系电话 传真 保荐代表人:陈星宙、周漾项目协办人:张寰宇项目组其他成员:陈鹏、孙长帅(三)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乔佳平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律师:王彦民、杨健(四)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余强住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联系电话 传线 经办注册会计师:鲁立、黄蕾蕾、谢贤庆、齐放(五)资信评级机构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剑文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评级人员:徐宁怡、徐铭远(已离职) 15 第六节发行条款一、这次发行基本情况1、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22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5月16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3、发行规模:32,000.00万元4、发行数量:320.00万张5、上市规模:32,000.00万元6、发行价格:100元/张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148.42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联的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1 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40,613.0025,000.00 2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5,371.217,000.00 合计55,984.2132,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序号开户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2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6856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发行条款1、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1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8.7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19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①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2023年3月8日(T-1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3.200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0.032000张可转债。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2023年3月8日(T-1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3.200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可配0.032000张可转债。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24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⑥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①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①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25 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④当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⑤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⑥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⑦对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作出决议;⑧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①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②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③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④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⑤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⑥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⑦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⑧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26 性;⑨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⑩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6)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1废旧新能源电池再生利用装备制造示范40,613.0025,000.00 27 基地建设项目2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5,371.217,000.00 合计55,984.2132,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2、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1)债券违约情形28 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①在本次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未能按时偿付到期应付本金;②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次债券的到期利息;③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权利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或出售其重大资产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④除上述第①至③项所述的违约情形以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其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者经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⑤发行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并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进入相关的诉讼程序;⑥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停业、清算、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⑦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监管部门作出任何规定,导致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次债券项下的义务变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次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发行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发行债券利息或本次发行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本期债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力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开情形、召集、程序及决议生效条件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内容如下:(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30 6、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二)债券持有人的义务1、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1、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4、当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31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6、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7、对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作出决议;8、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9、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4、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5、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6、拟修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9、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32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34 第八节偿债措施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偿付能力指标如下:指标2022年1-9月/2022.9.30 2021年度/ 2021.12.31 2020年度/ 2020.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流动比率2.542.383.002.40 速动比率1.361.382.101.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85% 28.54% 25.10% 29.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26.96% 28.61% 25.13% 29.8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561.531.321.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4 -1.023.610.48 上述财务指标中除注明为母公司外,其他均依据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最近三年一期,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均处在合理区间,公司负债水平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项目2022年1-9月/2022.9.30 2021年度/ 2021.12.31 2020年度/ 2020.12.31 2019年度/ 2019.12.31 流动比率2.542.383.002.40 速动比率1.361.382.101.4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85% 28.54% 25.10% 29.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26.96% 28.61% 25.13% 29.8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464.774.534.33 存货周转率(次) 0.710.981.201.5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561.531.321.3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04 -1.023.610.4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3.07% 3.10% 3.18% 4.15% 上述财务指标中除注明为母公司外,其他均依据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公开36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净利润期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9月12.19% 1.391.39 2021年度15.74% 1.581.58 2020年度17.52% 1.381.38 2019年度24.54% 1.28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2年1-9月12.43% 1.411.41 2021年度15.10% 1.511.51 2020年度16.60% 1.311.31 2019年度23.59% 1.231.23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单位:万元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2020年2019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09 - - 1.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45430.20744.15438.9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92.78402.0526.47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8848.002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8.64 -61.03 -67.31 -21.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6.17 -24.95 -5.761.17 小计-321.06751.14745.55440.3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48.16112.67111.8369.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72.90638.47633.72371.06 二、财务信息查阅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4、重大投资;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6、公司住所变更;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11、公司资信情况发生变化;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0 第十二节董事会上市承诺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41 第十三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杰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联系电话 传真 保荐代表人:陈星宙、周漾项目协办人:张寰宇项目经办人:陈鹏、孙长帅二、上市保荐机构推荐意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矿股份申请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浙矿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42 (此页无正文,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23日43 (此页无正文,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3月23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第二节概览 第三节绪言 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公司历史沿革 (一)公司成立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五)上市以来股本变动情况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上市以来控股权变动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承销总干事)、受托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资信评级机构 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这次发行基本情况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发行条款 三、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第七节公司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第八节偿债措施 第九节财务与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盈利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二、财务信息查阅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第十节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董事会上市承诺 第十三节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相关情况 二、上市保荐人推荐意见